衢州市主城区防洪排涝项目******街道片区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总承包(EPC)澄清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公告中“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道路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变更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道路类专业或给排水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 3 月 3 日9点30分整.
4、其余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修改。
******街道片区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总承包(EPC).QZC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