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 ******街道办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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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办公室 填报日期: 2024 年 9 月 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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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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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街道办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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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1.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2.车况良好,车辆全险,第三者200万;3.新能源车小型汽车2辆。 租赁期限:3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项目预算金额:27,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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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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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办公室(后勤) 地址:******街道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974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9月19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