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形成了公示稿,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珠海市金鼎科技工业园金恒二路26号一楼B区
4、主要建设内容: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鼎科技工业园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租赁车间面积增加至3000平方米。改扩建内容包括:减少绝缘片的产能,增加产品五金件、五金模具及其产能。本项目主要从事五金件、五金模具的生产,新增年产五金件5500万件、五金模具500件,减少绝缘片2100万件。
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400万元,租赁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位于珠海市金鼎科技工业园金恒二路26号一楼B区,主要从事绝缘片、五金件和五金模具的生产,年产绝缘片1500万件、五金件5500万件、五金模具500件。
5、报告全本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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