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乳山市小林豆腐厂豆制品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豆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乳山市小林豆腐厂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5日-2024年05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林垂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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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山东省乳山市经济开发区厦门路10号